1. 什麼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對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資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要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資產。
2. 知識產權包含哪些內容?
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廠商名稱、植物新品種、原產地名稱、貨源標記、商業秘密、制止不正當競爭、其他智慧成果。
3. 什麼是專利?
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它是國家按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在一定時間內對其發明創造成果所享有的獨佔、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是運用法律保護手段 “ 跑馬圈地 ” 、獨佔現有市場、搶佔潛在市場的有力武器。
4. 專利的特性?
專利具有獨佔性、時間性和地域性。
5. 一項發明獲得了專利權是否就一勞永逸?是不是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保護?
發明成果只在專利保護期限內受到法律保護,期限屆滿或專利權中途喪失,任何人都可無償使用。一項發明在哪個國家獲得專利,就在哪個國家受到法律保護,別國則不予保護。
6. 我國專利的種類?
在我國,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個種類。
發明專利:發明專利的技術含量最高,發明人所花費的創造性勞動最多。新產品及其製造方法、使用方法都可申請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只要有一些技術改進就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要注意的是,只有設計產品構造、形狀或其結合時,才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只要涉及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富有美感,並適用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就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7. 為什麼要申請專利?
申請專利既可以保護自己的發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時也有利於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人們可以通過申請專利的方式佔據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市場空間,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如通過生產銷售專利產品、轉讓專利技術、專利入股等方式獲利)。
8. 有了技術成果先申請專利還是先發表論文?
在我國,審批專利採用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向專利局提出同樣的專利申請,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個人或單位,因此申請人應及時將其發明申請專利,以防他人搶先申請。由於申請專利的技術具有新穎性,因此發明人有了技術成果之後,應首先申請專利,再發表論文,以免因過早公開技術而喪失申請專利的機會。
9. 如何獲得專利權?
專利權的獲得,必須經過專利申請和依法審批的全過程。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必須將其發明創造的內容在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或圖片、照片中充分公開,劃定保護範圍。而這些公開的內容是支援其權利存在的惟一依據。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或圖片、照片是專利申請檔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其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法公告之後,就成為了專利文獻。
10. 三種專利保護的期限
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 20 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 10 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11. 申請專利的途徑
(1) 專利申請人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設在各地的代辦處,採取直接申請或者通過掛號郵寄申請。
(2) 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專利申請。採用這種方式、專利申請品質較高,可以避免因申請檔撰寫品質問題而延誤無審查和授權。
12.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
13. 哪些情形不能獲得專利權 ?
① 科學發現;如發現新星、牛頓萬有引力定律
②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如新棋種的玩法
③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④ 動物和植物品種,但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我國有專門的動植物品種保護條例)
⑤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另外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或者違背科學規律的發明創造,如永動機、吸毒工具等也不能獲得專利權。
14. 對專利局駁回專利申請決定不服怎麼辦?
專利申請被駁回後,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 3 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書面提出復審請求。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 何為專利無效?
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可以在專利授權決定公告後的任何時候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自始即不存在。
16. 什麼是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
我國專利法把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分為職務發明創造和非職務發明創造兩類。屬於職務發明創造的情況有兩種,一是執行本單位任務完成的發明創造;二是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設計人訂有合同的,從其約定。
上述執行本單位任務是指:
( 1 )在本職工作中;
( 2 )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
( 3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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