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
李先生
赵小姐
印先生
王先生
张小姐
李先生
陈小姐
张先生
陈先生


返回首頁 公司簡介 主流業務 常見問題 在線諮詢 加盟合作 聯繫我們
 
 

 
首页>>>□法律法规>>>正文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第六十四条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完)

 

 

 

 


[ 上一页 ]

 

 

 
 
聯繫我們